依據火災危險程度,建筑內外各區域的火災風險等級可分為四級:危險區域、次危險區域、室內安全區域、室外安全區域,其中,室外安全區域是指“位于建筑外部的室外區域,是不受本建筑或相鄰建筑火災危害的區域”。
原則上,“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”是指直通室外安全區域的出口,很明顯,對于非首層的建筑,基本無法滿足要求。為此,可在建筑內部設立“室內安全區域”,將室內安全區域作為相對獨立的防火單元,并直通室外安全區域。通常認為,進入室內安全區域即到達安全地點,不再考慮室內安全區域疏散至室外安全區域的疏散時間和距離要求。依此規則,可將室內安全區域視為室外安全區域的延伸,將室內任意點直通室外的疏散距離,簡化為室內任意點直通室內安全區域的疏散距離,并以此作為安全疏散設計的控制指標。比如,疏散樓梯間和前室屬于室內安全區域,室內任意點至室外安全出口的疏散距離,可簡化為室內任意點至本層疏散樓梯間(或前室)的安全出口的距離,等等。
依上可知,進入室內安全區域的安全出口,可視為“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”,比如:進入各防火分區、樓層的疏散樓梯間(或前室)的安全出口,進入避難走道(前室)的安全出口等,均可視為“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”。